【说法】各法定假期依据的法律条文HR不得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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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我们很多HR认为法定假期只有11天,即只有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秋1天庆3天元旦1天11天。

  但是像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假陪假哺乳假等也是法律上规定的带薪的假期,下面我们分别了解以上假期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操作。

   01 法定假法律条文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关于修改〈全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的规定,对全体公民和部分公民的放假的第二三六条规定如下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1天

  1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秋节,放假1天农历秋当日; 7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解读

  1以上假期的法律依据是全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此法律是1949年12月23日政发布,1999年9月18日第一次修订,2007年12月14日第二次修订,2013年12月11日第三次修订,HR们放假应参照的是2013年12月11日第三次修订的版本。

  2此法把放假分为全体公民假期和部分公民假期。

  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并在写放假通知是应参照每年办公厅关于X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这个通知在每年的12月份发布,这样我们的放假调休与家同步。

  工作制是22天的HR还好,家怎么放企业怎么放就可以,但是24天制或大制26天制的HR就不知道怎么写,以2017年的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为例。

  家是这样放的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其实4月1日星期六是和4月3日星期一进行调休的。

  如是26天制或24天制的公司只放4月3日和4日2天;4月1日六和4月2日日都要上班,并且是把4月2日日和4月3日一进行放假调休。其实只要24天制或大制和26天制在工资结构里有4天或6天按两倍核算的末加班费就可以,如果工资结构里不体现末加班费,那就会存在劳动纠纷风险。

  注意时加班和末加班是可以和工作日进行调休,但法定的节假日是不能调休的,法定节假日上班必须支付三倍的加班费。

  3部分公民的节假日,如妇女节和青年节,是不是要放假呢?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对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

  按照全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令第270号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02 年休假 依据的是2007年12月7日第198次常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03 病假

  是依据1995年1月1日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相应的医疗期,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华人民和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995年8月4日劳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华人民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59项规定和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

  1关于贯彻执行华人民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04 婚丧假 是依据劳动部1959年6月1日发布59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另给予路程假;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备注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岁,男满22岁结婚的,方可享受3 天婚假。

  2十二届全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故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了晚婚假。

   05 假陪假哺乳假

  依据华人民和劳动法的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假。 但女职工休假现应依据2012年4月28日,华人民和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假,其前可以休假15天;难的,增加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的,享受15天假;怀孕满4个月流的,享受42天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同时 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三十条规定每个省市不一样,具体参照各省市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以广省为例,女生的假为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如是难的,在178天基础上再增加假30天;如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假15天。

  而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假。

   06 事假 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是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其他省市可以参考当地省市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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